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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紀大有個好處,就是敢跟不合理的要求說「不」!
 
副總跟總經理特助,跟我說他們接了公家機關的外包案,要做一個網路平台案,需要我來寫企畫,還有聯絡、行政、請款等。



我把流程表拿起來看,這案子從去年10月就開始了,過了大半年,現在的進度只出來大綱紙一張,要我在半個月做出來?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。

 
我「一個人」要寫企畫、創意、文案、蒐集資料、還有好幾份法律合約書!你以為我是超人啊? 



我想八成是他們寫了申請書跟政府要錢,標到了案子,兩人搞半天,才發現「生」不出來。
 
誰會在最後一個月不到的時間才找人「專寫企畫案」?而且他們連「發想」都沒有!更不要說相關的資料蒐集、市場調查。

 
公家機關也真該罵,近年來一股腦的委外外包,結果多是所託非人,讓一些根本沒有專業人才(如企畫、設計、創意)的公司標到案,他們再找外面的人接CASE,從頭到尾就是草草了事,根本是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啊!


總經理特助竟丟給我一句話:「這不難,就看你有沒有企圖心!」
 
媽的,你還真敢講!
 
是啊,我真該回她一句:「你要是真有企圖心,自己做了大半年怎麼還做不出來?」你自己就是個大混仙!

 
我就是明白告訴他們:「時間太短,我做不到!不好意思,我能力差!」



如果是以前,我會心有愧疚,覺得是自己能力太差,甚至勉強自己吃下來。但是,我現在已經不是年少氣盛的年輕人,會輕易地讓你用「激將法」激我去辦到。更何況,我才不要收你的爛攤子!要打太極拳,大家來打啊!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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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ork5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